我這標題怎麼有點像泰國純戀電影〈初戀那件小事〉,

說真的,其實也差不多,剛進法律系,買教科書就像尋找初戀一樣,

如果一開始就遇人不淑,那對於愛情(法律)就會埋藏陰影在心中,久久揮之不去。

這也是為什麼,我一開始要說好幾本教科書來讓大家挑選,

如果一開始你就選了一位讓你很難懂(太艱澀)或個性特殊(少數說)

的男生或女生當你進法律系的初戀,

這過程勢必格外艱辛,好一點就是修成正果,慘一點就是慘痛分手(轉系、換書)。


那我推薦的許多本書,必須要跟同學說,擇一購買就好,

不要全買喔,法律系在準備升學或國家考試常常有人說「一本書主義」,

那對於初學者而言更是如此,因為你不是在做研究,

例如當研究生你因為要鑽研一個問題,你就必須見樹又見林。

但現在各位連森林都沒進去,

我會建議先找到那棵樹未來再探索那片廣大的森林。


其實我的自編講義,以民總來說,就足以應付各位的轉學考考試,

但我還是要建議各位買一本教科書放著,

就好比你高一的時候就去外面參考書來看,

而不去看學校的指定教材,這個比喻雖然不是很恰當,

因為高中科目基本上思考性極低,

總之,我希望各位能去閱覽法學院教授的大作,

看看"德國人"在想什麼,奇怪?怎麼是德國人?

我們不是R.O.C in Taiwan嗎?不要懷疑,

本土法律最大特色就是德國說的就是讚!(1023個讚),

好了,說到這邊已經是嘲諷程度。反正,各位要去看看每位教授的文采。


如果學校老師推薦的教科書和我推薦的有所衝突,我的建議是,

我推薦的書的內容如果能包含老師推薦書籍的內容,

而且法系、學派差異不大,那就買比較完整、全面的那本。

但每本書一定有它的優缺點,簡單的書不代表沒有參考價值,

每位老師在寫書一定有它獨特或是特別著重的地方,否則這本書籍就沒出版的價值,

因此各位即使沒有買老師指定的教科書,我建議一定要跟同學借來比對一下,

看看沒買的那本,有沒有多說了什麼或是說了什麼不一樣。


大概這樣囉,祝各位尋求到屬於自己初進法律世界的初戀,

初戀這件小事,未來可是你們人生的大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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