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這標題怎麼有點像泰國純戀電影〈初戀那件小事〉,
說真的,其實也差不多,剛進法律系,買教科書就像尋找初戀一樣,
如果一開始就遇人不淑,那對於愛情(法律)就會埋藏陰影在心中,久久揮之不去。
這也是為什麼,我一開始要說好幾本教科書來讓大家挑選,
如果一開始你就選了一位讓你很難懂(太艱澀)或個性特殊(少數說)
的男生或女生當你進法律系的初戀,
這過程勢必格外艱辛,好一點就是修成正果,慘一點就是慘痛分手(轉系、換書)。
那我推薦的許多本書,必須要跟同學說,擇一購買就好,
不要全買喔,法律系在準備升學或國家考試常常有人說「一本書主義」,
那對於初學者而言更是如此,因為你不是在做研究,
例如當研究生你因為要鑽研一個問題,你就必須見樹又見林。
但現在各位連森林都沒進去,
我會建議先找到那棵樹未來再探索那片廣大的森林。
其實我的自編講義,以民總來說,就足以應付各位的轉學考考試,
但我還是要建議各位買一本教科書放著,
就好比你高一的時候就去外面參考書來看,
而不去看學校的指定教材,這個比喻雖然不是很恰當,
因為高中科目基本上思考性極低,
總之,我希望各位能去閱覽法學院教授的大作,
看看"德國人"在想什麼,奇怪?怎麼是德國人?
我們不是R.O.C in Taiwan嗎?不要懷疑,
本土法律最大特色就是德國說的就是讚!(1023個讚),
好了,說到這邊已經是嘲諷程度。反正,各位要去看看每位教授的文采。
如果學校老師推薦的教科書和我推薦的有所衝突,我的建議是,
我推薦的書的內容如果能包含老師推薦書籍的內容,
而且法系、學派差異不大,那就買比較完整、全面的那本。
但每本書一定有它的優缺點,簡單的書不代表沒有參考價值,
每位老師在寫書一定有它獨特或是特別著重的地方,否則這本書籍就沒出版的價值,
因此各位即使沒有買老師指定的教科書,我建議一定要跟同學借來比對一下,
看看沒買的那本,有沒有多說了什麼或是說了什麼不一樣。
大概這樣囉,祝各位尋求到屬於自己初進法律世界的初戀,
初戀這件小事,未來可是你們人生的大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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